服务申请
在租户致电申请维护时创建服务申请。
使用搜索栏找到与调用方相关联的信息。如果不存在该调用方记录,可以创建一个新的调用方记录。如果存在调用方记录,则可以编辑调用方的信息,然后输入服务申请明细。然后,指派人员完成特定服务申请所需的工作。选择要指派人员后,系统将生成一个工单,您可以为此工单指派一个或多个活动。可以在“工单明细”页上查看工单明细。
要关闭服务申请,该申请的状态必须是未处理,而且与一个接受人员指派的未结工单相关联。关闭服务申请时,与之关联的工单也会随之关闭。另外,您必须具有足够的系统权限,才能关闭服务申请和工单。可以在“服务申请”表单的“结束”页上关闭服务申请,或在“服务申请”表单的“登记并关闭”页上为服务申请登记员工工时并同时关闭服务申请。
您还可以在“服务申请”表单上登记工时、发放或退回备件、输入附加费用,并为服务申请创建一个服务申请日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