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退回事务提示 定义退回提示,以便为一些特定的提示创建默认值。例如,如果要创建带有请购单号、请购单行和未完成数量的提示的仓库内转移发放,可以设置一个触发器来进行搜索,并用一个值自动填充未完成的数量。使用 SQL 语句定义触发器。 选择“管理”>“数据采集”>“监测器接口”。 打开“事务类型”表单。 选择要为其定义返回提示的事务类型,然后单击“退回提示”标签页。 单击“添加退回提示”。 指定以下信息: 源提示 输入您离开或退出此字段时触发退回提示的提示序号的相应编号。 目标提示 输入接收默认值的目标提示序号的相应编号。注意 “目标提示”必须大于“源提示”。 查询代码 输入标识为目标提示计算默认值的 SQL 语句的代码。系统将自动填充 “SQL 语句”。 单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