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标准工单

复制标准工单可以创建新的标准工单。

要复制标准工单:

  1. 选择工作>工单方案设计>标准工单
  2. 选择要复制的标准工单,然后单击记录视图标签页。
  3. 在表单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复制记录
  4. 指定以下信息:
    新标准工单
    输入标识新的标准工单的唯一代码,然后在相邻的字段中输入对工单的描述。
  5. 选择将相关详情复制到新标准工单中:
    • 自定义字段值
    • 备注
    • 文档
    • 翻译
    • 工单自定义字段值
    • 活动
    • 活动备注
    • 子项
  6. 单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