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合同文本的工单条件
指定要包括在发票上的工单。工单选择标准包括部门、工单分类和工单类型。
要定义合同模板的工单条件
- 选择“工作”>“合同管理”>“合同模板”。
- 选择要为其定义工单条件的合同模板,然后单击“工单条件”标签页。
- 单击“添加工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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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以下信息:
- 部门
- 输入工单的部分以包括在发票上。系统将自动在相邻字段中填充该员工的描述。
- 工单分类
- 输入工单的分类以包括在发票上。系统将在相邻字段中自动填充“工单分类组织”和工单分类描述。
- 工单类型
- 输入工单的类型以包括在发票上。选择此选项,以便在发票中纳入“细目”、“预防性维护”、“默认工单类型”、“校对”、“直接发放”、“可维修备件”、“标准工单”或“已计划”工单类型。
- 分组
- 输入一个唯一的名字,以表示所选工单类型的分组。为了便于识别,系统将参考发票上的分组。
注意
系统允许同一工单类型有多个分组。如果同一工单类型有多个分组,系统将选择发票上的第一个分组作为参考。
- 单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