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路線新增區段 若要在線性設備區段中新增路線,請執行以下動作:與這些路線父項關聯的表頭線性設備必須定義為區段,因此「線性設備類型」必須等於「系統類型」區段。 若要在區段中新增路線,請執行以下動作: 選取以下選項之一: 「設備」>「資產」 「設備」>「功能位置」 「設備」>「系統」 選取要新增路線的區段,然後按一下「區段父項」索引標籤。 指定以下資訊: 設備 指定與路線關聯的設備。 起始檢驗點 指定要從中開始區段的點。 生效日期 指定區段與路線之間關係的生效日期。 過期日期 指定區段與路線之間關係的失效日期。 分支點 如果區段為分支點,則選取此核取方塊。 分支方向 如果區段為分支點,則指定分支的方向。 按一下「提交」。 注意在此螢幕上建立路線並且組織選項 SRSTSYNC 設定為 I 或 ID 時,系統還將建立結構記錄。在此螢幕上刪除記錄並且組織選項 SRSTSYNC 設定為 D 或 ID 時,系統還將刪除相關結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