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不合格項 如果不同的使用者跟蹤系統確定為相同問題的兩個不合格項,則可以合併這些不合格項及其觀察資料。 若要合併不合格項: 選取「設備」>「不合格項」。 選取要保留的不合格項記錄,然後按一下「合併不合格項」。 選取要合併的不合格項。 按一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