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路線新增路權

向路線新增路權。與這些路權父項關聯的表頭線性設備必須定義為路線,因此線性設備類型必須等於系統類型路線。

若要向路線新增路權,請執行以下動作:

  1. 選取以下選項之一:
    • 設備>資產
    • 設備>功能位置
    • 設備>系統
  2. 選取要新增路權的路線,然後按一下路線父項索引標籤。
  3. 指定以下資訊:
    設備
    指定與路權關聯的設備。
    起始檢驗點
    指定要在路線上開始路線的起始點。
    生效日期
    指定路線與路權之間關係的生效日期。
    過期日期
    指定路線與路權之間關係的失效日期。
    路線識別碼
    (選用) 指定路線識別碼。
    總覽順序
    (選用) 指定路線在線性總覽中顯示的順序號。
  4. 按一下提交
    注意

    在此螢幕上建立路權並且組織選項 SRSTSYNC 設定為 I 或 ID 時,系統還將建立結構記錄。在此螢幕上刪除記錄並且組織選項 SRSTSYNC 設定為 D 或 ID 時,系統還將刪除相關結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