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使用者定義螢幕
建立、修改、刪除和檢視使用者定義螢幕。
- 選取「管理」>「設定」>「使用者定義螢幕」。
- 按一下「新建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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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螢幕名稱」欄位中為新使用者定義螢幕指定一個包含六個字元的唯一助記碼,然後在相鄰欄位中輸入對螢幕的簡短描述。
注意
對於使用者定義螢幕,螢幕名稱的第二個字母必須是「U」,螢幕名稱的長度不可超過六個字元,螢幕名稱不可包括特殊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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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以下「螢幕明細」資訊:
- 表名稱
- 指定標識此使用者定義螢幕所屬的表的唯一代碼。此表名稱不可包括特殊字元。 注意
對於產生的表,「U5」首碼自動新增到表名稱。例如,如果您建立一個名為「MyTable」的表,產生的表名稱應為「U5MYTABLE」。
- 實體
- 指定標識此使用者定義螢幕所屬的實體的唯一代碼。此實體名稱不可包括特殊字元。
- (選用) 選取「索引標籤」核取方塊,以表明此使用者定義螢幕是另一個螢幕上的索引標籤。如果選取此選項,則必須指定索引標籤所屬的「父螢幕」。
- 或者,選取「停止使用」核取方塊可阻止新使用者定義螢幕顯示在使用者定義螢幕查詢中或顯示在「使用者群組」表單「功能表」索引標籤和「掃描器功能表」索引標籤的網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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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儲存記錄」。
注意
將欄位新增到「欄位」索引標籤上的新使用者定義螢幕。新增欄位後,按一下「產生」連結按鈕以產生新的用戶定義螢幕。螢幕已編譯並將新增至功能表中可用的螢幕清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