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電子郵件警示

定義警示以在發現記錄導致警示時觸發電子郵件。

  1. 選取管理>設定>警示管理
  2. 選取要為其建立電子郵件警示的警示,然後按一下電子郵件警示索引標籤。
  3. 按一下新增記錄
  4. 指定以下資訊:
    電子郵件範本
    指定要發送的電子郵件範本。
    警示之間的延期
    指定特定網格索引鍵欄位的電子郵件警示之間的時間數值,然後選取延期計時單位或警示之間的延期時間單位,例如,輸入 2,然後選取「小時」以允許電子郵件警示延期 2 個小時。
    注意

    系統分析延期時,將使用警示表單的記錄檢視和歷程記錄頁上的網格索引鍵欄位 1網格索引鍵欄位 2,來確定網格結果是否取得指定的延期。如果確定某個網格結果會得到指定的延期,且如果上次警示和目前時間之間的時間符合延期條件,則系統便不會產生警示。

  5. 按一下提交
    注意

    使用者可以為單個警示管理記錄建立多個電子郵件警示。系統將針對符合指定警示條件的每個網格結果發送多封電子郵件。

    若要啟動電子郵件警示,請啟用作業設定表單上的 MAIL 驅動程式,然後輸入電子郵件安裝參數的正確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