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關鍵績效指標結構

定義關鍵績效指標結構以建立關鍵績效指標之間的父/子關係。子關鍵績效指標的得分將上滾到該子項的所有父項。例如,您建立了用於衡量生產部門在一個月中的總效率的父關鍵績效指標。並且,將該父關鍵績效指標與子關鍵績效指標關聯,子關鍵績效指標的得分將上滾到父關鍵績效指標的得分中。其中,一個子關鍵績效指標用於衡量生產線在一個月中生產的單位數量。另一個子關鍵績效指標用於衡量生產線在一個月中的維護成本。

必須為每個子關鍵績效指標指派一個基於其重要性的權重,而且為父關鍵績效指標指派的所有子關鍵績效指標的總權重必須等於 100。在將得分上滾到父關鍵績效指標時,系統將使用為子關鍵績效指標的權重指派的值來轉換子關鍵績效指標的正常得分。例如,在計算父關鍵績效指標的得分時,您會認為生產的單位數量要比維護花費的金額數重要。因此,您会为生产的单位数量指派 70 的权重,而为维护花费的金额指派 30 的权重。

  1. 選取管理>啟動中心設定>關鍵績效指標設定
  2. 選取要為其定義結構的關鍵績效指標,然後按一下子項索引標籤。系統將使用所有子關鍵績效指標的總權重自動填充總權重 (必須等於 100%)。如果目前沒有子關鍵績效指標與父關鍵績效指標關聯,系統將用 0 填充總權重 (必須等於 100%)
    注意

    只能將子關鍵績效指標與父關鍵績效指標關聯。必須在關鍵績效指標代碼表單上選取父項以表明某個關鍵績效指標是父關鍵績效指標。

    請參閱設定關鍵績效指標

  3. 按一下新增子關鍵績效指標
  4. 指定以下資訊:
    子關鍵績效指標
    指定父關鍵績效指標的子關鍵績效指標組成。
    權重 (%)
    指定計算父關鍵績效指標的目前值正常得分時要使用的子關鍵績效指標組成的權重。
    注意

    為父關鍵績效指標定義的所有子關鍵績效指標組成的總權重必須為 100%。

  5. 按一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