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網格

建立新的網格或複製現有網格並修改網格定義。可以將網格新增到功能表中作為新螢幕或另一個表單的索引標籤。

注意

若要定義所有使用者都可看見的網格,必須用 R5 使用者身份登入。

  1. 選取管理>螢幕配置>網格設計器
  2. 按一下新建記錄
  3. 指定以下資訊:
    網格名
    指定網格的名稱,然後在相鄰欄位中指定描述。
    注意

    清單類型網格的名稱長度不得超過 6 個字元,且必須將「U」作為第二個字母。索引標籤類型網格的名稱長度不得超過 3 個字元,且起始字母必須為「X」。

    複製來源
    指定要複製的現有網格。系統將自動填充描述網格類型父螢幕父螢幕描述、FROM 子句WHERE 子句以及SELECT 陳述式
    網格類型
    選擇以下選項之一:
    • 清單檢視
    • 索引標籤
    • 警示管理
    父螢幕
    如果在已選取網格類型的情況下,將新網格作為索引標籤新增到現有表單中的話,請指定網格的父螢幕。系統將自動填充父螢幕描述。
    FROM 子句
    指定網格的「FROM 子句」,包括每個表及表別名。
    SELECT 陳述式
    指定網格的「SELECT 陳述式」。在記錄檢視頁,只能透過查詢功能選取欄位。若要修改已選取的欄位或單獨新增欄位和功能運算式,請按一下欄位索引標籤。
    WHERE 子句
    指定網格的「WHERE 子句」,包括參數 (如果必要的話)。
    自訂欄位表
    如果已啟用自訂欄位選取,請指定用於網格 Dataspy 查詢的自訂欄位表。
    作用中
    如果已在驗證頁驗證網格,則選取「作用中」核取方塊。
  4. (選用) 選取啟用 Dataspy 中的自訂欄位選取核取方塊,以啟用網格的 Dataspy 中的自訂欄位選取。
  5. (選用) 選取Mobile 網格核取方塊,以將網格設定為記錄檢視頁面上的 Mobile 網格。
  6. (選用) 選取GIS 工單屬性對應網格核取方塊,以允許在此網格中定義的工單欄位與 GIS 事件屬性關聯,從而使 EAM 工單資料在 GIS 地圖顯示中同步。
    注意

    僅在使用啟用 LRS (線性參考系統) 的地圖服務時,此功能才可用。

    ArcMap 應用程式內 Infor EAM 工具列上的「地圖屬性」快顯視窗用於將工單 UDG 欄位與 GIS 事件屬性相關聯。

  7. 按一下儲存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