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退回交易提示 定義退回提示,以便為特定的提示建立預設值。例如,如果要建立帶有請求單號、請求單行和未完成數量的提示的倉庫內轉移發放,可以設定一個觸發器來進行搜尋,並用一個值自動填充未完成的數量。使用 SQL 陳述式定義觸發器。 選取「管理」>「資料收集」>「監視介面」。 開啟「交易類型」表單。 選取要為其定義退回提示的交易類型,然後按一下「退回提示」索引標籤。 按一下「新增退回提示」。 指定以下資訊: 源提示 輸入您離開或退出此欄位時觸發退回提示的提示順序號的相應編號。 目標提示 輸入接收預設值的目標提示順序號的相應編號。注意 「目標提示」必須大於「源提示」。 查詢代碼 輸入標識為目標提示計算預設值的 SQL 陳述式的代碼。系統將自動填充「SQL 陳述式」。 按一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