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物料表上的零件新增到發放中
在「發放/退回零件」表單上將物料表上的零件新增到發放中。如果在發放表頭上輸入「物料表」,系統會啟用「交易明細」中的「」超連結,以便能夠在物料表上新增零件用於發放。可以選取要新增的零件,也可以為要新增到發放的零件修改「貨位」、「批號」和「交易數量」。
可以多次給「工單-活動」新增所定義物料表上的零件。但是,對於透過為工單選取零件而建立的臨時物料表上的零件,只能發放給為其建立臨時物料表的工單。
如果物料表包含與設備代碼或設備類別關聯的零件,系統只將零件記錄新增到與表頭上的設備關聯或與任何設備或設備類別都不關聯的設備類別或零件的「交易明細」清單中。
示例:
可以使用以下零件建立物料表 1:
行號 | 零件 | 數量 | 設備 |
---|---|---|---|
1 | 零件 1 | 1 | 設備 1 |
2 | 零件 2 | 1 | 設備 2 |
3 | 零件 3 | 1 | |
5 | 零件 4 | 2 | 設備 4 |
6 | 零件 4 | 3 | 設備 1 |
7 | 零件 4 | 4 | |
8 | 零件 5 | 1 | 類別 1 |
9 | 零件 6 | 1 | 類別 2 |
然後為類別 1 的設備 1 建立工單 1。建立工單 1 後,可以開啟「發放/退回」表單,將零件發放給工單 1。如果在發放表頭上輸入「物料表 1」作為「物料表」,然後按一下「」超連結,系統將擷取下列零件和數量:
零件 | 數量 |
---|---|
零件 1 | 1 |
零件 3 | 1 |
零件 3 | 1 |
零件 4 | 3 |
零件 4 | 4 |
零件 5 | 1 |
注意
如果物料表上的某個零件是按資產跟蹤的,則無論「可用量」為多少,該物料表上的每個按資產跟蹤的零件都將被輸入到單獨的一行中,而系統將自動輸入 1 作為「交易數量」。
若要將物料表上的零件新增到發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