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部分訂單總括訂單 建立部分訂單總括訂單,表明要為每個產生的採購訂單行新增的零件或服務數量。 注意僅當總括訂單的系統狀態為「已核准」且沒有行層級的錯誤時,才能建立部分訂單總括訂單。 選取「採購」>「總括訂單」。 選取要從中建立部分訂單的總括訂單,然後按一下「部分訂單」索引標籤。系統會自動填充「最大值」、「下達金額」和「剩餘金額」。 指定以下資訊: 選取 選取此選項,以在採購訂單中新增總括訂單明細項。 採購量 指定要採購的零件數量/服務工時。 工單 指定要與總括訂單行相關聯的工單。 活動 指定要與總括訂單行關聯的活動。 注意如果行類型為 SF (固定價格)或 ST (服務工時) 時,「工單」和「活動」為必填欄位。 設備 如果工單是多設備工單,請選擇以下選項之一: 指定要對其分配成本的特定設備。 指定「所有設備」,以向工單上的每個設備記錄平均分配成本。 注意系統不允許在按資產跟蹤的總括訂單行上為零件選取「所有設備」。 指定「工單表頭設備」,以僅向工單表頭上的設備分配成本。 按一下「建立採購訂單」。 注意至少要選取一個總括訂單明細項才能建立採購訂單。 建立的採購訂單不能超出建立和核准採購訂單的預設金額限制。無法在沒有工單的情況下從含有服務行的總括訂單中建立採購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