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維修工單新增核心受跟蹤的零件
可維修備件工單是需要內部維修的核心受跟蹤的零件的工單。按照表頭上的工單「類型」選取「可維修備件」,以此方式指定可維修備件工單,然後在「維修零件」索引標籤上將零件新增至維修。
如果在「零件」表單的「倉庫」索引標籤上為零件選中了「自動指派」,則系統將按照零件的自動指派處理執行。
- 選取「工作」>「工單」。
- 選取要為其新增核心受跟蹤的零件的工單,然後按一下「維修零件」索引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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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以下資訊:
- 零件
- 指定要新增的零件。系統將根據「零件」表單「維修明細」索引標籤上為零件輸入的「核心零件數量」,自動計算「維修量」。
- 倉庫
- 指定存放維修零件的倉庫。
注意
您輸入一個「倉庫」時,系統將自動計算預設的「維修量」。
如果要利用自動指派功能,則必須輸入「倉庫」。
如果您修改了「工單」表單「維修零件」索引標籤上為維修零件輸入的「倉庫」,系統將自動重新計算預設的「等待維修量」。如果您清除了維修工單的「倉庫」,系統將不清除「等待維修量」。如果「指派量」大於 0,「倉庫」將受保護。
- 維修量
- 指定要維修的零件數量。
注意
提交記錄後,可以根據下列條件更新「維修量」:
- 「維修量」大於 0。
- 「維修量」小於或等於「等待維修量」。
- 您已經接收或報廢此工單的零件。
- 完成量
- 指定完成維修的零件的數量。
注意
如果 RSPCOMP 安裝參數設定為「NO」,則將隱藏「完成量」。如果 RSPCOMP 安裝參數設定為「YES」,則可在提交該記錄已後,根據以下條件修改「完成量」。
- 您必須指派完整「維修量」的維修明細。
- 「完成量」大於或等於 0。
- 按一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