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維修工單新增核心受跟蹤的零件

可維修備件工單是需要內部維修的核心受跟蹤的零件的工單。按照表頭上的工單類型選取「可維修備件」,以此方式指定可維修備件工單,然後在維修零件索引標籤上將零件新增至維修。

如果在零件表單的倉庫索引標籤上為零件選中了自動指派,則系統將按照零件的自動指派處理執行。

  1. 選取工作>工單
  2. 選取要為其新增核心受跟蹤的零件的工單,然後按一下維修零件索引標籤。
  3. 指定以下資訊:
    零件
    指定要新增的零件。系統將根據零件表單維修明細索引標籤上為零件輸入的核心零件數量,自動計算維修量
    倉庫
    指定存放維修零件的倉庫。
    注意

    您輸入一個倉庫時,系統將自動計算預設的維修量

    如果要利用自動指派功能,則必須輸入倉庫

    如果您修改了工單表單維修零件索引標籤上為維修零件輸入的倉庫,系統將自動重新計算預設的等待維修量。如果您清除了維修工單的倉庫,系統將不清除等待維修量。如果指派量大於 0,倉庫將受保護。

    維修量
    指定要維修的零件數量。
    注意

    提交記錄後,可以根據下列條件更新維修量

    • 維修量大於 0。
    • 維修量小於或等於等待維修量
    • 您已經接收或報廢此工單的零件。

    完成量
    指定完成維修的零件的數量。
    注意

    如果 RSPCOMP 安裝參數設定為「NO」,則將隱藏完成量。如果 RSPCOMP 安裝參數設定為「YES」,則可在提交該記錄已後,根據以下條件修改完成量

    • 您必須指派完整維修量的維修明細。
    • 完成量大於或等於 0。

  4. 按一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