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維護模式
將現有維護模式中的現有子記錄和表頭記錄複製到新維護模式中。
若要複製維護模式:
- 選取「工作」>「工單計劃」>「維護模式」。
- 選取要為其複製記錄的維護模式,然後按一下「記錄檢視」索引標籤。
- 以滑鼠右鍵按一下表單,然後選取「複製維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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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以下資訊:
- 新維護模式
- 指定標識新維護模式的唯一名稱,然後在相鄰的欄位中輸入對該維護模式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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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相關的明細以複製到新的維護模式:
- 「自訂欄位值」
- 「使用者定義欄位」
- 「順序」
- 「設備」
- 「折扣」
- 「備註」
- 「文件」
- 按一下「提交」。
- 按一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