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檢驗內容點 將與源監測資料物件關聯的現有檢驗內容點複製到選定的目標監測資料物件中。 注意如果沒有存取「檢驗內容點」頁的相應權限,則不能複製檢驗內容點。 選取「工作」>「檢驗」>「監測資料」。 選取要為其複製檢驗內容點的監測資料,然後按一下「檢驗內容點」索引標籤。 按一下「複製檢驗內容點」。系統將自動填充「目標」和目標描述。 指定以下資訊: 源 指定源物件。系統將自動填充源物件的描述以及與源物件直接關聯的檢驗內容點的清單。 從源物件中選取要複製到目標物件的每個檢驗內容點。 注意必須至少選取一個與源物件關聯的檢驗內容點。 若要一次選取所有檢驗內容點,請選取「選取」核取方塊。若要一次清除所有檢驗內容點,請清除「選取」核取方塊。 按一下「複製」。 注意不能將源物件中已與目標物件關聯的檢驗內容點複製到目標物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