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設備檢驗條件

在檢驗設備之前指定需要符合的條件。例如,檢驗鍋爐的條件可能包括:堵住所有進水閥和出水閥、檢驗之前大約 8 小時熄滅火爐以及將鍋爐內部冷卻 24 小時。

若要定義設備檢驗條件:

  1. 選取「工作」>「檢驗」>「監測資料」。
  2. 選取要為其定義設備檢驗條件的設備、基本檔案或設備類別,然後按一下「檢驗點條件」索引標籤。
  3. 按一下「新增檢驗點條件」。系統將自動填充「起源」。
  4. 指定以下資訊:
    檢驗點
    指定檢驗點以關聯檢驗條件和「檢驗點類型」。
    狀況
    指定檢驗條件。
    檢驗內容
    根據需要指定要與檢驗條件關聯的檢驗內容。
    注意

    當「條件」套用於「檢驗點」時,請勿輸入「檢驗內容」,無論正在檢驗的內容為何種類型。

  5. 按一下「提交」。
    注意

    不能移除與監測資料物件間接關聯的檢驗點條件。

    不能使用與現有檢驗點條件相同的「檢驗點」、「檢驗點類型」以及「檢驗內容」組合建立新的檢驗點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