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檢驗自訂欄位

向工單檢驗中新增自訂欄位以進一步定義檢驗。

注意

只有當工單上的「分類」和「分類組織」與檢測結果實體 (INRH) 所關聯的分類記錄上的「分類」和「分類組織」相同時,系統才顯示與為 INRH 定義的分類所關聯的自訂欄位。

若要新增檢驗自訂欄位:

  1. 選取「工作」>「工單」。
  2. 選取要與檢驗點相關聯的工單,然後按一下「檢驗」索引標籤。
  3. 按一下「檢驗自訂欄位」。
  4. 根據需要指定檢驗自訂欄位。
  5. 按一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