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M 中的 GIS 地圖工具列
存取顯示在螢幕和快顯視窗上的「GIS 地圖」工具列上的按鈕時,請參閱以下描述:
按鈕動態顯示文字 | 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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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顯示/移除主地圖左上角的總覽地圖。如果顯示總覽地圖,系統將在總覽地圖中用紅色顯示主地圖目前範圍的輪廓。 注意
如果透過在總覽地圖中按一下並拖曳以選取一個區域,系統將在總覽地圖中醒目提示該區域並更新主地圖的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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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顯示 Esri 中定義的整個地圖範圍。 | ||||||||||||||
「」 | 顯示選定地圖區域更近、更詳細的檢視。「搜尋區域內的設備」清單中顯示的記錄將繼續基於搜尋條件。 | ||||||||||||||
「」 | 擴大選定地圖區域的可視範圍。「搜尋區域內的設備」清單中顯示的記錄將繼續基於搜尋條件。 | ||||||||||||||
「」 | 變更地圖中心的焦點。「搜尋區域內的設備」清單中顯示的記錄將繼續基於搜尋條件。 | ||||||||||||||
「」 | 重新整理地圖以聚焦上一地圖。「搜尋區域內的設備」清單中顯示的記錄將繼續基於搜尋條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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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在所需地圖區域上進行繪製的方式。選擇以下選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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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開啟一個新視窗並顯示標準 Windows「列印」對話方塊 | ||||||||||||||
「」 | 如果按一下「」觸發了目前使用者工作階段,工作階段中出現最後五項搜尋,將顯示這些搜尋的清單。清單中顯示的第一項搜尋是最近執行的搜尋。選取一個搜尋,系統將顯示選定的地圖和「GIS 地圖搜尋」表單。 注意
系統將基於您的目前設定和可見圖層來顯示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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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醒目提示地圖上的圖徵並為其編號。系統還將在設備網格中醒目提示相應的設備記錄。 | ||||||||||||||
「」 | 在地圖上繪圖。按一下地圖上的任意位置以放置地圖標記,或透過按一下並拖曳以在地圖上繪製一條直線。 | ||||||||||||||
「」 | 醒目提示地圖上兩個檢驗點之間的距離,並顯示這兩個檢驗點之間的實際距離。測量工具將計算目前區段長度。例如,如果您先選取圖徵 A 然後圖徵 B,系統將顯示圖徵 A 和圖徵 B 的距離。如果您選取圖徵 C,系統將顯示圖徵 B 和 C 的距離 (目前區段)。 注意
系統將根據選定的功能表項來測量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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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顯示地圖的可見圖層中的地圖圖徵的屬性。 | ||||||||||||||
「」 | 顯示與地圖上所選路線關聯的事件。選擇要檢視事件的事件圖層。或者僅顯示地圖上為所選圖層或所選圖層的所有事件目前醒目提示的事件。 | ||||||||||||||
「」 | 顯示距離地圖上選定檢驗點最近的地址。 | ||||||||||||||
「」 |
顯示「可見地圖圖層」快顯視窗。 選取要在 GIS 地圖中顯示的圖層,然後按一下「」。 注意
臨時圖層將在您醒目提示或標注地圖時建立並顯示。清除臨時圖層核取方塊以從地圖中移除其標記。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下表。
系統將根據使用者 ID 儲存可見圖層,但不會儲存臨時圖層。您開啟「GIS 地圖搜尋」表單時,將顯示您儲存的可見圖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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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 GIS 地圖上的每個圖徵類型顯示一個圖示圖例 | ||||||||||||||
「」 | 確定要顯示的預設 Esri 基本地圖。有效值為:街道、影像、影像帶標籤、地形帶標籤、地形、淺灰畫布、深灰畫布、海洋、國家地理以及開放街道圖。 | ||||||||||||||
「」 | 以 10 遞進或根據 GISSERV 參數定義來調整地圖服務的透明度 (或不透明度)。透明度範圍為 0 - 100 (百分比)。100 時,地圖最模糊 (不透明)。0 時,地圖最不模糊 (較透明)。 |